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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: “网上投诉”栏目,是为公众提供向公安机关要求解决问题,进行控告、申诉,提出批评意见或反映全市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的不当行为的渠道,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公安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反《哈尔滨市公安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规定(暂行)》的行为,也可通过本栏目反映。我们将认真受理,并将查办结果及时向您回复。 投诉前,请首先仔细阅读以下须知: 1、请尽量写明您要投诉的具体单位、人员,事件发生的时间、地点等情况和您的诉求,并对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。 2、为便于核实、反馈情况,请注册、登陆,我局将对您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。 3、除本栏目外,您也可以到我局相关部门或拨打电话进行投诉(查看我局监督部门名单及电话)。 4、对不属于本栏目受理的事项请求,管理人员有权作为无效件处理。有关咨询、求助、建议等其它内容请访问网站相应栏目。 5、为了确保工作效率,已经通过书信、走访、传真、电话等渠道向我局信访、警务督察、纪检监察、指挥中心、法制等部门反映的以及正在履行行政复议等法律程序的问题,请通过原反映问题渠道或法律程序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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